【基本案情】
江苏某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信息投资公司)2011年3月15日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,后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,多幢厂房、办公楼未完工即烂尾,由此引发众多涉诉案件。为加强开发区“土地双清”工作,2018年8月22日市中院将全市法院涉及信息产业公司的35件案件指定开发区法院集中执行。
【执行过程】
经审核统计,信息投资公司占地450余亩,大部分土地被法院在执行过程裁定以物低债,仅有119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。信息投资公司负债1.9亿元,实际上已资不抵债,且债权人众多,决定转入破产程序。2019年5月27日,开发区法院裁定受理对信息产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。2021年11月,连云港云某材料公司以2680万元竞得涉案土地及土地建筑物。
【典型意义】
自贸区内的土地是自贸区发展的重要资源,闲置土地的处置刻不容缓。本案通过市中院统一集中管辖的方式,将全部案件集中到开发区法院执行,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被执行人加大“执行转破产”工作力度,并通过“执转破”的方式推动财产处置,助力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市场,有效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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